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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建筑材料复验项目
对按照规定应当进行检测、检验的幕墙建筑材料,生产厂家应当提供产品质量的检测、检验报告,出具质量保证书。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幕墙建筑材料进行复验。复验项目如下:
(1)主受力杆件的铝(型)材的力学性能、壁厚、膜层厚度和硬度,钢材的力学性能、壁厚和防腐层厚度;
(2)螺栓的抗拉、抗剪和承压强度;
(3)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和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
(4)石材的弯曲强度;
(5)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6)合同约定的其他复验项目。
未经生产厂家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和按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复验但未复验或者复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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